摘要:南寧市停車問題有法規可依了!3月11日,南寧市法制辦向媒體宣布,醞釀長達三年之久的《南寧市停車場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正式出臺。《辦法》對停車場的規劃和建設、公共停車場和專用停車場的管理,以及道路停車泊位的設置和管理等進行了詳細的規范。據悉,《辦法》將…
據交警部門提供的數據顯示,目前南寧市的機動車保有量約70萬輛,而市區內配套建設的停車泊位數約20萬個,道路收費停車泊位3520個、免費停車泊位1503個。機動車輛的急劇增加與停車場建設滯后的不相協調,機動車輛的停放無序問題日益突出,造成了市民的生活不便,嚴重影響了城市市容景觀和城市形象。
南寧市現行停車管理涉及到規劃、公安、城市管理、工商、物價、稅務、街道辦事處等多個部門或機構,處于多頭管理狀態,職責交叉現象明顯。這就造成了“誰都管”、“誰都不管”的尷尬局面。《辦法》中明確,南寧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該市停車場的行政主管部門,負責停車場的監督管理工作。而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行道停車泊位的車輛停放管理工作。
停車場建設數量不足,是造成停車難的一大原因。因此,在停車場的規劃中,《辦法》就規定,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公共建筑物、居住區和商業街(區)、旅游景點、大(中)型建筑等,必須按照規定的設計規范和設置標準配建、增建停車場。要求新建工程配建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、同步建設、同時驗收和同時交付使用。
同時,還鼓勵新建工程超過停車場設置標準增建停車位。鼓勵單位和個人采取多種方式投資建設和開辦公共停車場。鼓勵建設立體式停車場和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公共停車場。建設和開辦公共停車場實行“誰投資、誰受益”的原則。對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的,按規定給予公共停車場建設優惠,具體優惠辦法由市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另行制定。
為規范停車收費,公共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車輛停放收費管理的制度。比如,實行政府定價的公共停車場經營者,應當向物價部門申請辦理收費審批手續,執行核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。對于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公共停車場經營者,可以根據所在區域、路段等級實行級差收費和計時收費。
為破解“停車難”,《辦法》還對市民和廣大車主較為關心的停車收費“潛規則”、小區停車難、實行短時免費停車以及如何規范停車收費等問題,給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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